为规范学校各类信息系统与学校数据中心的对接工作,实现数据的集中管理、共享交换、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提升数据质量,保障数据安全,支撑学校管理与决策的智能化、精准化,特制定本对接要求。
各部门及教学单位采购包含用于办公、管理、教学、服务的各类信息平台、仿真应用、软件等软件类建设项目时,需在项目论证、合同签署、项目实施过程中主动与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联系,按要求完成相应阶段工作,保证数据对接工作。
一、项目论证
1.基于智慧校园建设及数字资源共享要求,优先选用网络版信息系统,便于实现数据对接及资源共享。
2.如项目所包含信息系统无法实现数据对接,需出具相应情况说明,经信息化主管校领导同意并签字后,交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合同签订
1.包含信息系统的项目,在合同签订时,由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对数据对接相关条款进行审核并签署相应意见。
三、数据对接
1.项目实施前,应主动与学校信息中心联系,确定数据对接方案与对接内容信息系统所产生的数据均需要传送到学校大数据中心。所需人员、组织架构等基础信息由大数据中心供给,保证数据唯一性。
2.信息系统相关的数据接口与数据字典应全面开放,项目实施后应无条件且以完全免费的方式对接学校数据中心,开放管理后台全量数据接口和与之相关的数据字典,提供不限于服务器地址、端口号、数据库名称、用户名与密码等相应的技术支持与服务,配合校方技术人员完成数据采集工作。
3.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对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并集成到学校办事大厅,实现统一身份登录、统一入口访问。
4.提供数据对接技术支持: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与服务,配合校方技术人员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相关要求,信息系统部署的同时,进行相应的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并取得相应的测评证书。不符合网络安全规定的不允许上线运行。
五、信息系统质保期内要求
1.质保期内维护、技术支持应在合同中约定为免费服务。
2.质保期内系统、平台应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六、信息系统质保期后技术支持费(维护费)约定
为避免后期因维护费无法达成一致,影响软件(信息系统、平台)的正常使用,采购时需要在招标文件中限定软件类维护费上限。
序号 |
软件(信息系统、平台) 金额(万元) |
技术支持费(维护费) 占软件金额比例 |
1 |
金额≤20 |
≤10% |
2 |
20<金额≤50 |
≤8% |
3 |
50<金额≤100 |
≤5% |
4 |
100<金额 |
≤4% |
包含信息系统的项目,采购文件中应包含相应的《数据对接承诺函》,要求承诺函由信息系统厂家(非集成商)出具,参考模板如下: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1.主动对接学校大数据中心:项目实施前,主动与学校信息中心联系,确定数据对接方案与对接内容。软件类(系统、平台、应用等)所产生的数据均需要传送到学校大数据中心。所需人员、组织架构等基础信息由大数据中心供给,保证数据的唯一性。
2.数据接口与数据字典全面开放:将无条件且以完全免费的方式,向学校开放平台的全量数据接口,包括与之相关的数据字典、每个数据表之间的关联关系说明,以及每个字段的详细解释,确保对接技术人员能够清晰、准确地理解数据结构和内容。
3.提供平台(系统)数据库连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地址、端口号、数据库名称、用户名及密码等。
4.提供数据对接技术支持:提供免费的技术支持与服务,配合校方技术人员完成数据采集工作。使学校能够无障碍地访问、获取和使用全量数据资源。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服务。
5.实现统一身份认证:对接学校统一身份认证,并集成到学校办事大厅,实现统一身份登录、统一入口访问。
6.移动端应用:如所购平台有移动端或购买(开发)移动端应用,需与学校的移动办公平台(钉钉)进行对接,确保实现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及便捷使用。
7.质保期内要求
(1)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系统维护和技术支持服务。
(2)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系统升级服务。
8.质保期结束后,技术支持费用(维护费)不超过系统软件部分价格的百分之*。
信息化管理办公室
2025年5月30日